大连海洋大学实验室卫生制度
发布时间: 2013-09-08 浏览次数: 7
 

 

大连海洋大学实验室卫生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是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各单位必须加强实验室的卫生管理,为实验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
第二条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衣着整洁,举止文明,并保持肃静。
第三条 在实验过程中,参加实验的人员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维护良好的实验秩序。
第四条 每次实验完毕,参加实验的人员有清扫实验室、复原仪器设备的责任和义务,以保持整洁、良好的实验环境。
第五条 实验室主任负责安排实验室的日常卫生清扫、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实验室每个成员都有参加本实验室卫生清扫,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的义务。
第六条 实验室内各种设备和物品摆放要合理、整洁,个人非工作物品和与实验无关的物品禁止存放在实验室。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