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电信实验中心
低值易耗品及低值耐用品采购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1. 本办法所规定的实验室低值易耗品是指实验教学、课程设计、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集中实践环节需要使用的易耗、易损或者是只能一次性使用的用品;低值耐用品是指价值5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多次使用的低值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等。
2. 采购办法
(1) 由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老师根据教学需要提出采购需求,由实验管理人员根据所分管实验室的教学需要以及实验室库存情况提出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填写《电信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及低值耐用品采购申请表》。
(2) 电信实验中心主任根据中心的总体工作安排对计划进行审核。
(3) 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负责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批。
(4) 实验室管理人员实施采购。
3. 报销办法
(1) 采购人员将所采购的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入电信实验中心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帐。
(2) 电信实验中心主任签字确认。
(3) 学院办公室主任备案。
(4) 院长签字。
(5) 到财务处报销。
4. 使用办法
(1) 实验室管理人员或者承担实验课的老师提出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使用申请,填写《电信实验中心低值易耗品及低值耐用品采购使用申请表》。
(2) 电信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审批并发放相应物品。
(3) 低值耐用品使用之后要如数归还。
5. 其他
为保证不影响教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备用少量低值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备教学急需。
信息工程学院
2013-11-6